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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注销苏州工业园区东方现代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办学资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点击数: 字体:A- A+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民办学校注销批准通知书

 

苏园教批准[ 2019 ]第80号

 

苏州工业园区东方现代文化艺术培训中心:

根据你中心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同意注销苏州工业园区东方现代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办学资质,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民13205017ZX00121,流水号:0318426)正副本。

希你单位按照规定迅速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特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注:1.本通知书一式两份,其中本单位留存一份备查。

抄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